适用于有骨折高发风险的绝经后妇女骨质疏松症的治疗。
对本品或本品任何辅料过敏者;
妊娠及哺乳期妇女;
高钙血症患者;
严重肾功能不全患者;
除原发性骨质疏松和糖皮质激素诱导的骨质疏松以外的其他骨骼代谢疾病(包括甲状旁腺功能亢进和Paget's病);
不明原因的碱性磷酸酯酶升高;
之前接受过外照射或骨骼植入放射性治疗的患者;
本品的治疗范围应排除骨恶性肿瘤或伴有骨转移的患者。